# L0205P2093S 已決標公告

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縱貫線山腳排水橋改建工程委託測量、鑽探、規劃設計)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決標日:105/1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14,250
原始預算
$ 10,236,452
底價金額
$ 9,714,2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陳先生/材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62/491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工務處陳先生/材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62/491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9/13
原公告日 105/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19 14:00
開標時間 105/09/1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1)委託測量、鑽探部分: 廠商自契約生效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委託測量部分;並於契約生效日起45日曆天內,提送「測量成果、地質調查及鑽探報告」各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2)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開工,同時起算工期。若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則自簽約日次日起第15日曆天起算工期,廠商不得進場工作,至機關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b、契約生效日起90日曆天內向機關提送部分服務事項成果(期中報告)規劃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21日曆天內,依機關審查意見修正完成,提出期末報告1式6份送交機關,辦理期末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期末報告),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書(含基本設計圖)。 c、規劃報告書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期限內,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製作「基本設計報告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d、基本設計報告書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15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各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否則依約罰款)。   e、細部設計成果經機關審核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與施工預算書及招標資料文件,於指定時間內送交機關辦理發包,依機關指定開標時間到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3)各階段所需審核圖說文件須與函文同時提送,不得另行送達。 (4)設計工作成果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扣罰款,前述修正次數以每階段二次為限。 (5)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6)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罰款。 (7)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全案驗收合格止,包括施工廠商辦理變更、展延、停工或事故處理等期間。 (8)以上工作不包含機關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台中市龍井區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 工務處陳全佑 先生,連絡電話:02-23815226#2162 4.(105年8月22日第1次更正公告):本案招標文件修改如下,暨展延截止投標時間為105年8月30日下午14時,並於同日下午15時開標。 (1)、採購投標須知: P7,第二十五,其他文件:服務建議書(100頁以下)……, P103,附件13-2,三、評選標準,評選子項:基本設計圖說(包含平面及立面大樣圖)。 P109,評選委員評選評分表,基本設計圖說(包含平面及立面大樣圖)。 (2)、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 P3,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工作說明:甲,縱貫線北起K196+620~K197+870(約1250公尺)預留雙線高架化寬度。 P4,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工作說明:丙,1、 地質鑽探以總價承攬不辦理追加減 ,本工程估計數量以施作10孔,每孔至少30M深…2、 鑽探需求:(2) 孔深:每孔至少30M深,… 5.(105年9月13日第2次更正公告):本案招標文件修改如下,暨展延截止投標時間為105年9月19日下午14時,並於同日下午15時開標。 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修正投標總標價欄,並刪除費率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9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陳先生/材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62/4910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工務處陳先生/材料處李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2162/4910
傳真號碼
(02)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9/13
原公告日
105/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19 14:00
開標時間
105/09/19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之科別須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 (一) 規劃設計部分: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1)委託測量、鑽探部分: 廠商自契約生效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委託測量部分;並於契約生效日起45日曆天內,提送「測量成果、地質調查及鑽探報告」各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2)委託規劃設計部分:   a、廠商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開工,同時起算工期。若服務實施計畫書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則自簽約日次日起第15日曆天起算工期,廠商不得進場工作,至機關核定服務實施計畫書後方得進場工作。 b、契約生效日起90日曆天內向機關提送部分服務事項成果(期中報告)規劃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規劃成果簡報後,廠商接到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應在21日曆天內,依機關審查意見修正完成,提出期末報告1式6份送交機關,辦理期末審查,並依機關指定日期再次簡報(期末報告),並依各單位意見修正完稿後製作規劃報告書(含基本設計圖)。 c、規劃報告書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簡報說明。於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期限內,依機關各單位審查意見修正,並製作「基本設計報告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 d、基本設計報告書經機關審查同意後,廠商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起15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各1式6份(含電子檔光碟)予機關審查(修正次數以二次為限,否則依約罰款)。   e、細部設計成果經機關審核成立預算後,廠商應將發包所需之各項圖說與施工預算書及招標資料文件,於指定時間內送交機關辦理發包,依機關指定開標時間到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 (3)各階段所需審核圖說文件須與函文同時提送,不得另行送達。 (4)設計工作成果經機關審查後,廠商接獲機關審查意見書面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扣罰款,前述修正次數以每階段二次為限。 (5)其他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機關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內辦理完成。 (6)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採購契約條款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罰款。 (7)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全案驗收合格止,包括施工廠商辦理變更、展延、停工或事故處理等期間。 (8)以上工作不包含機關審查時間及舉辦說明會、簡報等所需時間。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機關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機關審核及修改時間。 2、履約地點:台中市龍井區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 工務處陳全佑 先生,連絡電話:02-23815226#2162 4.(105年8月22日第1次更正公告):本案招標文件修改如下,暨展延截止投標時間為105年8月30日下午14時,並於同日下午15時開標。 (1)、採購投標須知: P7,第二十五,其他文件:服務建議書(100頁以下)……, P103,附件13-2,三、評選標準,評選子項:基本設計圖說(包含平面及立面大樣圖)。 P109,評選委員評選評分表,基本設計圖說(包含平面及立面大樣圖)。 (2)、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 P3,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工作說明:甲,縱貫線北起K196+620~K197+870(約1250公尺)預留雙線高架化寬度。 P4,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工作說明:丙,1、 地質鑽探以總價承攬不辦理追加減 ,本工程估計數量以施作10孔,每孔至少30M深…2、 鑽探需求:(2) 孔深:每孔至少30M深,… 5.(105年9月13日第2次更正公告):本案招標文件修改如下,暨展延截止投標時間為105年9月19日下午14時,並於同日下午15時開標。 招標、投標及簽約三用表格:修正投標總標價欄,並刪除費率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9 14: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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