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
| 機關代碼 | 3.15.1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黃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3815226#4901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331326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08/03 |
| 原公告日 | 105/07/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1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41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至郵局劃撥新臺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8/11 14:00 |
| 開標時間 | 105/08/11 15: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其登記營業科別至少包括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其登記營業科別至少為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 3.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4.投資顧問業(I102010)。 5.管理顧問業(I103060)。 6.現有已招標標的之法人機構及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員證。 (3)納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有效期限之本國技師執照。 (2)有效期限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投資顧問業或管理顧問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5.法人機構及團體:登記或設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如下所示: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其他】: 1、履約期限:本案工作時程為機關通知日起270日曆天內完成(不含機關審核及廠商補正修改時間,但補正修改應於本局補正通知函送達日起算14日內完成)。 (1)本案計畫書及報告書之工作期限及成果分為以下四大項目,廠商應按各項次期限提出各規劃報告書及簡報資料等成果,但因非可歸責廠商之事由而延期者,不在此限。(詳附件1~2) A.工作計畫及工作進度表: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工作計畫及工作進度表送本局審查。針對每項工作流程、作業項目、人員配置、作業時間、預定進度等應予以詳細述明。 B. 臺灣鐵道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可行性評估報告: a.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研擬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至少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並針對(4)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本局審查。 b. 期中報告書於接獲本局審查通過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4)項,送本局審查。 C.鐵路資產活化開發之相關修法報告: a.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研擬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至少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3)項,並針對(4)至(7)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本局審查。 b. 期中報告書於接獲本局審查通過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7)項,送本局審查。 D.鐵路資產活化開發推案總檢討報告: a.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研擬期中報告書,其內容項目至少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4)項,並針對(5)至(9)項提出初步性成果,送本局審查。 b. 期中報告書於接獲本局審查通過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書,其內容項目包括委辦作業內容(1)至(9)項,送本局審查。 (2)廠商應按月於每月5日前提出上月份工作報告,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召開臨時工作或進度檢討會,計畫主持人或授權工作團隊及主要工作人員應到會說明;廠商應於會前提供會議資料之電子檔案予機關審閱。 (3)廠商應製作各階段工作報告書(圖)、會議簡報等書面資料,其份數依實際所需訂之,並提供各項文件、分析資料及光碟片(電子檔)各一套予本局。 (4)廠商應配合機關要求出(列)席與本案相關之各項審議(查)會議、工作會議、協調會議、研商會議等,並負責製作簡報資料、說明案情及後續修正作業,其費用、餐茶點費用由廠商負責,機關不另支付交通及相關作業費用;廠商並應於會前提供會議資料之電子檔案予機關審閱。 (5)履約期間前揭各項會議所需之文件資料、會場設備及相關公關、廣告、宣傳等支出費用均由廠商自行負責。 (6)廠商應指派一人為計畫主持人授予全權,代表廠商執行本案之專業服務業務;因故不克擔任時,廠商應即指派替換人選,經機關認可後,擔負工作主持人之權責。 (7)為迅速有效執行本契約之服務工作,雙方各應以書面訂專案協調聯絡人乙名,於契約期間擔任協調聯繫工作;如有變更,亦應以書面通知他方。 (8)履約期間內,機關得依實際需要,調整前開各項工作報告書之履約順序,並得指定廠商調整完成期中或期末報告之工作成果期程。 2、履約地點:本局企劃處 105.8.2補上傳投標廠商文件自我檢查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11 14: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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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