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LC0080S 已截止

大型砸道車2輛及中型砸道車5輛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公告日:106/04/07 截止日:106/04/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51,500,000

押標金
$ 22,57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4/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代碼 3.15.1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02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02
傳真號碼 (02)2312170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預計金額3億4,650萬元(含稅),為最後一批財物驗收合格日起3年內,保有本局後續擴充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鐵臺北車站,請由西2門至本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紙本請先至郵局劃撥新台幣3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3 09:30
開標時間 106/04/13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本局材料處開標室(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5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大型砸道車規範及中型砸道車規範、審查須知規定檢附相關文件供審查,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中國大陸)。 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檢驗報告或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該報告或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出廠檢驗報告或出廠證明。 交貨期限:一、立约商應自決標後60日曆天内,依規範提供各項文件送本局審核。 二、交車期程:自本局審查合格通知次日起 第1批:大型砸道車2輛,48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 第2批:中型砸道車5輛,57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 交貨地點:本局苗栗站內(工務養護總隊苗栗施工分隊)。苗栗市北苗里鐵路一村1號4樓,聯絡人及電話:洪文厚(04)8792814或(037)358433。 驗收單位:中區供應廠 新竹縣竹北市沿河街39號 (03)5511743 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本購案契約內容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規範、特別條款與契約條款之規定不同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以備註條款為優先,規範次之,特別條款再次之,契約條款為末。 投標時應一併依本案規範及審查須知規定檢附相關文件供審查,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開標方式為1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依「分段開標注意事項」辦理投標事宜。 本案係總價決標。 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郵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3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其它:1.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2.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3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02
機關代碼
3.15.18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702
傳真號碼
(02)2312170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預計金額3億4,650萬元(含稅),為最後一批財物驗收合格日起3年內,保有本局後續擴充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材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鐵臺北車站,請由西2門至本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5075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紙本請先至郵局劃撥新台幣3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並持劃撥正本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3 09:30
開標時間
106/04/13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本局材料處開標室(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25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採購契約內容係參考政府採購法之採購契約要項暨依本局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訂之。
廠商資格摘要
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提送l.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後列印作為證明文件。2.營業稅納稅証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大型砸道車規範及中型砸道車規範、審查須知規定檢附相關文件供審查,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中國大陸)。 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檢驗報告或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該報告或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出廠檢驗報告或出廠證明。 交貨期限:一、立约商應自決標後60日曆天内,依規範提供各項文件送本局審核。 二、交車期程:自本局審查合格通知次日起 第1批:大型砸道車2輛,48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 第2批:中型砸道車5輛,57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 交貨地點:本局苗栗站內(工務養護總隊苗栗施工分隊)。苗栗市北苗里鐵路一村1號4樓,聯絡人及電話:洪文厚(04)8792814或(037)358433。 驗收單位:中區供應廠 新竹縣竹北市沿河街39號 (03)5511743 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本購案契約內容可於本局網站指定保管場所公開閱覽。(附記:民眾所申請之該項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規範、特別條款與契約條款之規定不同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以備註條款為優先,規範次之,特別條款再次之,契約條款為末。 投標時應一併依本案規範及審查須知規定檢附相關文件供審查,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開標方式為1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依「分段開標注意事項」辦理投標事宜。 本案係總價決標。 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郵購領標: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30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臺鐵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其它:1.本購案提供電子領標。2.照規範備註條款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3 09: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17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2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