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47-1-013 已決標公告

105年視訊會議軟硬體系統設備新增採購案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決標日:105/08/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寶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0,000
原始預算
$ 880,000
底價金額
$ 7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機關代碼 3.15.1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程雅君
聯絡電話 (02)80723333#8692
機關代碼 3.15.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程雅君
聯絡電話 (02)80723333#8692
傳真號碼 (02)896915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15 17:00
開標時間 105/08/16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1樓第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0個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包括電腦設備製造、批發、零售業或相關行業等業務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乙份(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不需納稅或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但須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個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程雅君
聯絡電話
(02)80723333#8692
機關代碼
3.15.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程雅君
聯絡電話
(02)80723333#8692
傳真號碼
(02)8969156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15 17:00
開標時間
105/08/16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1樓第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0個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安裝測試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包括電腦設備製造、批發、零售業或相關行業等業務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乙份(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不需納稅或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但須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個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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