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5132-4-019 已截止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暨延伸至中壢火車站建設計畫機電系統工程ME06標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公告日:105/10/12 截止日:105/1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878,428,99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5/11/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機關代碼 3.15.1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宜展
聯絡電話 (02)80723333#3205
機關代碼 3.15.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第三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蔡宜展
聯絡電話 (02)80723333#3205
傳真號碼 (02)8969158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標機電系統通車後之RAM展現測試(RAMDT, Reliability, Availability, Maintainability Demonstration Test)作業,擴充金額約為新台幣800萬元。 2.機場捷運「A1~A21站號誌無線電增設漏波電纜」之設計、製造、採購、運送、施工、安裝、測試、保固等作業:擴充金額約為新台幣2.5億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第四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投標時間截止前寄達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總收發登錄處(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七號九樓),逾時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1 09:30
開標時間 105/11/11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仟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總收發登錄處(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NTP+2860日實質完工;預計NTP+3161日全部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 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1)或(2)或(3)項之經驗: (1)號誌及行車控制系統。 (2)供電系統。 (3)機電系統整合測試。 2.若為共同投標之每一成員,其工程經驗至少具備上列(1)~(3)其中一項。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1)或(2)項規定: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287,000,000元。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規定。 2.若為共同投標廠商,共同投標之每一成員其實收資本額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之二分之一;或每一成員其財務報告之淨值不得低於上述規定金額之二分之一,且各成員之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上述1(2)b及c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前於上班日,向本局第四組領取。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光碟 2.電子領標:至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宜展
聯絡電話
(02)80723333#3205
機關代碼
3.15.16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第三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人
蔡宜展
聯絡電話
(02)80723333#3205
傳真號碼
(02)89691589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標機電系統通車後之RAM展現測試(RAMDT, Reliability, Availability, Maintainability Demonstration Test)作業,擴充金額約為新台幣800萬元。 2.機場捷運「A1~A21站號誌無線電增設漏波電纜」之設計、製造、採購、運送、施工、安裝、測試、保固等作業:擴充金額約為新台幣2.5億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8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第四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投標時間截止前寄達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或專人送達本局秘書室總收發登錄處(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七號九樓),逾時不予受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1 09:30
開標時間
105/11/11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仟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總收發登錄處(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NTP+2860日實質完工;預計NTP+3161日全部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 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1)或(2)或(3)項之經驗: (1)號誌及行車控制系統。 (2)供電系統。 (3)機電系統整合測試。 2.若為共同投標之每一成員,其工程經驗至少具備上列(1)~(3)其中一項。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1)或(2)項規定: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287,000,000元。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規定。 2.若為共同投標廠商,共同投標之每一成員其實收資本額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之二分之一;或每一成員其財務報告之淨值不得低於上述規定金額之二分之一,且各成員之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上述1(2)b及c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前於上班日,向本局第四組領取。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光碟 2.電子領標:至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1 09: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