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861-2-011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機場捷運A2~A11站法律服務案

💰 預算金額: NT$ 353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6/12/07 17:30 | 開標:2016/12/08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業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30,000
原始預算
$ 3,53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金龍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16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傳真號碼 (02)8228770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2年期滿後2年內尚未結案之履約爭議調解、民事訴訟、仲裁等事件,預估所需金額為209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24
原公告日 105/11/1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5/12/07 17:30
開標時間 105/12/08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總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為律師委任案由本處參考工程會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律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為律師證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為辦理A2~A11站施工範圍內服務期間所發生本案之履約爭議調解、民事訴訟、仲裁等事件(不含工期展延履約爭議案件) 第1次更正公告補充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土建及其他機電設備工程一般條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7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金龍
聯絡電話
(02)82286888#2116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傳真號碼
(02)8228770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2年期滿後2年內尚未結案之履約爭議調解、民事訴訟、仲裁等事件,預估所需金額為209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24
原公告日
105/11/1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5/12/07 17:30
開標時間
105/12/08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總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為律師委任案由本處參考工程會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律師事務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為律師證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為辦理A2~A11站施工範圍內服務期間所發生本案之履約爭議調解、民事訴訟、仲裁等事件(不含工期展延履約爭議案件) 第1次更正公告補充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土建及其他機電設備工程一般條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7 17:30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ZBid 採購情報 贊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