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
|---|---|
| 機關代碼 | 3.15.1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秀卿 |
| 聯絡電話 | (02)27078808#512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70788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如乙方於契約期間經甲方認定表現良好且有續租需求,甲方得決定續約1年,最高以續約1年為限;惟其續約作業仍應依「政府採購法」暨其相關規定辦理。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15 09:30 |
| 開標時間 | 105/11/15 10: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本局ISO製訂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持有合法登記之小客車租賃業者,並符合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以下簡稱本局或國工局)招標文件規定事項,且現未受停業處分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小客車租賃業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3)現未受停業處分者。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2)書面領標:請親至本局敦南大樓3樓行政室事務科領取(例假日除外)。 3、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無。 4、其他: (1)本標案不接受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疑義:領標廠商如對本標案有任何疑問,應按投標須知規定方式,於105年11月4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處理。 (3)補充說明之領取:本標案統一領取補充說明時間為105年11月9日起至截標期限止,投標者應於105年11月14日來電洽本局(02-27078808轉512)是否有補充說明。 (4)領標廠商應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密切注意政府採購公報有關本標案之相關公告。 (5)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15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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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