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2-C713 已決標公告

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3標豐原3號隧道、南坑溪橋及烏牛欄溪橋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88,000,000
原始預算
$ 3,280,497,752
底價金額
$ 3,150,500,000
決標折數
91.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代碼 3.15.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78808#812
機關代碼 3.15.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78808#812
傳真號碼 (02)2701768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室事務科繳交現金後領取光碟片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9 09:30
開標時間 106/05/09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敦南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8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310日 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2.特定資格:詳
附加說明 家數限制:本案為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規定,本次開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一.特定資格: (1)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A.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3億2,000萬(公告預算金額1/10)。 B.採用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者,應檢附最近1年度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2億7,300萬(公告預算金額1/12)。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工程實績: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工或驗收之山岳隧道工程(包括鐵路、公路、水利隧道,其單孔開挖斷面之直徑須大於5公尺(含),或單孔開挖斷面積大於19平方公尺(含),非潛盾工法之隧道工程。)金額或長度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A.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2億元整。 B.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0億元整。 C.單一山岳隧道工程長度0.64公里(完工里程長度)以上。 D.累計山岳隧道工程長度1.6公里(完工里程長度)以上。 二、招標文件郵購方式:附郵局匯票100元及信封2個(請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臺北市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信封註明「購買『062-C713』招標文件(光碟片)」。 三、廠商疑義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106年5月4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四、購標廠商應於開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標更正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補充說明內容可於本局網站(http://gip.taneeb.gov.tw)〔公布訊息〕或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106年4月24日更正公告說明】 本案自即日起發放「補充說明(一)」,已領標者請自行下載或至本局網站(http://gip.taneeb.gov.tw/)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公布訊息 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78808#812
機關代碼
3.15.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27078808#812
傳真號碼
(02)27017689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局行政室事務科繳交現金後領取光碟片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9 09:30
開標時間
106/05/09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敦南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8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310日 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2.特定資格:詳
附加說明
家數限制:本案為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規定,本次開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一.特定資格: (1)財力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A.採用實收資本額者,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度不低於3億2,000萬(公告預算金額1/10)。 B.採用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者,應檢附最近1年度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2億7,300萬(公告預算金額1/12)。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工程實績: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工或驗收之山岳隧道工程(包括鐵路、公路、水利隧道,其單孔開挖斷面之直徑須大於5公尺(含),或單孔開挖斷面積大於19平方公尺(含),非潛盾工法之隧道工程。)金額或長度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 A.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2億元整。 B.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0億元整。 C.單一山岳隧道工程長度0.64公里(完工里程長度)以上。 D.累計山岳隧道工程長度1.6公里(完工里程長度)以上。 二、招標文件郵購方式:附郵局匯票100元及信封2個(請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臺北市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信封註明「購買『062-C713』招標文件(光碟片)」。 三、廠商疑義請依投標須知規定於106年5月4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四、購標廠商應於開標日前隨時注意本標更正公告,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補充說明內容可於本局網站(http://gip.taneeb.gov.tw)〔公布訊息〕或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106年4月24日更正公告說明】 本案自即日起發放「補充說明(一)」,已領標者請自行下載或至本局網站(http://gip.taneeb.gov.tw/)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公布訊息
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9 09: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