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
|---|---|
| 機關代碼 | 3.15.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9096141#3225 |
| 機關地址 |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
| 傳真號碼 | (02)290932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7/02/26 |
| 原公告日 | 107/01/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局四辦3樓綜合組採購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00元/光碟片,至秘書室出納科繳費後憑據至採購科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3/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3/16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局四辦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局四辦3樓綜合組採購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18個月(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局採購文件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得提供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等技術性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法人、機關或團體。 4.本採購案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5.特定資格: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完成公路之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規劃或設計等技術服務工作(不限國內)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800萬元。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公告固定服務費用(即預算金額)方式招標,議價時不議減價格。 二、廠商疑義應按投標須知規定於107年2月9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本案為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四、招標文件郵購方式及售價:請附郵局匯票1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填寫「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信封1個(請填寫收件人姓名及地址),郵寄本局,信封註明「購買『060-N011』招標文件光碟」。 五、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六、因組織整併及本局搬遷作業,將視情形隨時更正公告開標時間及投標地點。 ** 107年2月26日更正公告說明 ** 1.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已於107年2月12日改制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原招標文件中的「國道新建工程局」泛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並更正公告投、開標地點並延後開標時間。 2.更正招標文件—投標表單(高公局版),請採用新版投標表單投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3/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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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