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
|---|---|
| 機關代碼 | 3.15.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孔秀玉 |
| 聯絡電話 | (02)27078808#813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701768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11.90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4/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局敦南3樓行政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光碟100元/片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10 09:30 |
| 開標時間 | 106/05/10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局敦南1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局敦和5樓工務組採購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局採購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之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2)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 本採購案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4) 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得提供設計、監造或管理等技術性服務之建築師事務所;監造全程須有依法開業建築師配合辦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公告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13,440,000元) 方式招標,議價時不議減價格。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本案為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售價: 1.面購:本局敦南3樓事務科繳納現金新臺幣100元後領取光碟。 2.郵購:附郵局匯票1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及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本局,信封註明「購買『060-D028』招標文件光碟」。 3.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於105年4月18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五、購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或本局網站下載。 六、本局網站(http://gip.taneeb.gov.tw/)「公布訊息」項下提供標案相關訊息查詢,請多加利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10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