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15.12.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鍾崑華 |
| 聯絡電話 | (04)7615268#248 |
|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
| 傳真號碼 | (04)761139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60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15.23交通部高雄港務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5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面購100元郵購2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1/17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11/17 09:30 |
| 開標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7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工期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無「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2.應附具證明文件:詳投標補充說明第15.2節規定。 3.本次開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投標廠商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之領取: 一、方式: 1.面購:至本處總務室出納繳費後,至工務課領取(上班時間內)。 2.郵購:附郵局匯票及大型信封2個(請填寫收件人、地址),郵寄至本處,信封請註明「購買『062-CM-A01標』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領 (http://www.geps.gov.tw) 二、售價: 1.面購:現金新臺幣100元整。 2.郵購:郵局匯票200元整(含郵寄費),匯票抬頭應填寫「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3.電子領標:免費。 三、廠商疑義應按規定方式於106年11月11日前提出,逾期提出本處得不予受理。 四、自106年11月12日起,購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之,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本採購案若有發給補充說明,面購者應憑收據至本處工務課領取,郵購者本處將憑所附回復信封郵寄,電子領標者請自工程會網站下載。 五、政風檢舉及採購稽核小組之聯絡方式請詳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規定。 六、本工程係第5次招標,前購標單請作廢重新購領。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17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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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