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1-04 已決標公告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歷史建築「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原臺灣省政府建設廳〉」調查研究。

經濟部 決標日:108/0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6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代碼 3.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振成
聯絡電話 (049)2329631
機關代碼 3.13
單位名稱 中部辦公室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
聯絡人 簡振成
聯絡電話 (049)2329631
傳真號碼 (049)235064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5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2 09:30
開標時間 107/11/22 10:0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服務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資格: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大專院校、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等,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 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購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大專院校得檢附同意書)。3. 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二〉主持人資格及專業能力:應徵服務廠商之本案主持人應出具有執行「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計畫」之經驗能力證明;另廠商若未具備專業服務工作項目內部分之專業能力,可委聘相關之專業顧問協力提供服務,但須在參與本案人力項目中註明,並出具合作協議書,裝訂於服務建議書。〈三〉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納稅證明1份(公立機構、學校得免附)。(四)服務建議書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
機關代碼 3.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振成
聯絡電話
(049)2329631
機關代碼
3.13
單位名稱
中部辦公室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
聯絡人
簡振成
聯絡電話
(049)2329631
傳真號碼
(049)235064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5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2 09:30
開標時間
107/11/22 10:0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服務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資格: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大專院校、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等,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 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購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大專院校得檢附同意書)。3. 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二〉主持人資格及專業能力:應徵服務廠商之本案主持人應出具有執行「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計畫」之經驗能力證明;另廠商若未具備專業服務工作項目內部分之專業能力,可委聘相關之專業顧問協力提供服務,但須在參與本案人力項目中註明,並出具合作協議書,裝訂於服務建議書。〈三〉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納稅證明1份(公立機構、學校得免附)。(四)服務建議書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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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46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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