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前進里屏加路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登記具有資訊服務業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5.其他應檢附之證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廠商參與投標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已充分瞭解之切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有採購相關問題,請洽秘書室方小姐,08-7518212分機503。
2.如有規格相關問題,請洽第二課黃先生,08-7518212分機20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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