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404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總收發文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廠商:廠商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及代碼應列有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 E103101】。
2.外國廠商投標者須檢附其所屬國家(須為GPA、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簽署國)之合法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設立登記營業項目須列有廢(污)水處理服務業、或環境保護工程業等相關營業項目(須附中文對照之說明),若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情形或以廠商所具有之相當資格證明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投標文件未檢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所列文件為不合格(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2.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分處將另擇期召開評選會議。如因颱風等原因,開標當日機關停止上班,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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