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52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勞務採購案採單價計價法,計畫預算金額預估為新臺幣130萬元整。於履約期限內本所得視需求後續擴充,並依原決標單價計價,後續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50萬元。總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8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單位,應持有以下證件之一:(1)法人登記證書或核准設立登記證明。(2)公函證明。
2.事業機構、法人、公司行號,或應用地質技師事務所,應持有以下證件:
(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金融退票紀錄證明。(請注意符合台灣票據交換所「查詢票據信用資料作業須知」規定)
(二)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必須具備以下資格之一:1.曾從事地質調查;2.具無人飛行載具航拍製圖與地表地形三維建模相關經驗與成果。並能提出具體成果證明者(如成果報告書或論文著作封面之影本或相關實績證明,附於服務建議書之附錄)。
(三)檢附服務建議書10份
(四)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研究員,如係公立學校或公務機構人員,須檢附所屬服務單位(主管)同意證明。
(詳招標規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所招標規格疑議請與申請單位郭若琳聯絡,聯絡電話:02 29462793轉525分機。二、廠商如對本案內容認為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三、『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與投標廠商於開標後及得標廠商於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9429153。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檢舉電話(02)29628888, 板橋郵政 60000 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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