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719 已截止

萬大地區地質圖測製(1/3)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公告日:107/01/10 截止日:107/0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1/2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代碼 3.1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淑萍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
機關代碼 3.13.6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聯絡人 張淑萍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
傳真號碼 (02)2942904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勞務採購案採單價計算法,總預算金額暫估為新臺幣伍佰伍拾萬元整。本年度為第1年度,預估經費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整;餘第2年度及第3年度預估經費分別為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整及伍拾萬元整。本年度為第1年,得標廠商如執行成果良好,期末報告經本所審查通過,可優先於次一年度提送服務建議書,經審查通過後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3 17:00
開標時間 107/01/24 14:30
開標地點 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單位,應持有以下證件之一者: (1)法人登記證書或核准設立登記證明。 (2)公函證明。 2.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公司行號、應用地質技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應持有以下證件: (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金融退票紀錄證明。 (二)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需具備下列資格並曾從事與本計畫相關之調查研究工作,且能提出具體成果證明者: 1.具地質相關科系之學歷證明。 2.具博士學位之專任教學或研究人員。 3.地質圖測製相關經驗與成果。 (三)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研究員,如係公立學校或公務機構,須檢附所屬服務單位(主管)同意證明。 (四)檢附服務建議書12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所招標規格疑議請與申請單位林昶成聯絡,聯絡電話:02 29462793轉262分機。二、檢舉電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 87897548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2.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9429153。3.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 23971592。傳真電話:02 2397159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4.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三、『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與投標廠商於開標後及得標廠商於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淑萍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
機關代碼
3.13.6
單位名稱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聯絡人
張淑萍
聯絡電話
(02)29462793#277
傳真號碼
(02)2942904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勞務採購案採單價計算法,總預算金額暫估為新臺幣伍佰伍拾萬元整。本年度為第1年度,預估經費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整;餘第2年度及第3年度預估經費分別為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整及伍拾萬元整。本年度為第1年,得標廠商如執行成果良好,期末報告經本所審查通過,可優先於次一年度提送服務建議書,經審查通過後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3 17:00
開標時間
107/01/24 14:30
開標地點
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單位,應持有以下證件之一者: (1)法人登記證書或核准設立登記證明。 (2)公函證明。 2.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公司行號、應用地質技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應持有以下證件: (1)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無金融退票紀錄證明。 (二)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需具備下列資格並曾從事與本計畫相關之調查研究工作,且能提出具體成果證明者: 1.具地質相關科系之學歷證明。 2.具博士學位之專任教學或研究人員。 3.地質圖測製相關經驗與成果。 (三)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研究員,如係公立學校或公務機構,須檢附所屬服務單位(主管)同意證明。 (四)檢附服務建議書12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本所招標規格疑議請與申請單位林昶成聯絡,聯絡電話:02 29462793轉262分機。二、檢舉電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 87897548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2.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9429153。3.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 23971592。傳真電話:02 2397159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4.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三、『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與投標廠商於開標後及得標廠商於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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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3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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