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案1年履約期限到期後再擴充維護1年(2次為限):
1.第1次後續擴充,以原(第1年)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條件及價金,經雙方合意以換文續約擴充維護1年(第2年)。
2.第2次後續擴充維護1年,上限金額以不逾本案第3年預算經費,新臺幣716萬3,828元整(含稅)進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1 (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臺中市雙十路二段2之1號本公司發包中心或郵遞40099臺中民權路郵局第980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 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 站 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I3 資訊服務業 。 2.廠商納 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 章 之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 明 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 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 統 一 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 營業 稅 法 須 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 件售 價】:利用 電 子領標 者150 元. 。 【招標文件領取 方式】:1.領標 期限內請至「政 府 領投標 系 統」 網 站 (http://web.pcc.gov.tw/)購買。2. 請 自行估計 充裕郵遞 時 間, 免因 而延誤投標。備註:為 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 務品質,健 全採 購 秩序, 希望參標廠 商開 標 後, 得 標廠商履約中, 能撥冗配合本 機關政 風單位 「廉政意見訪 查」, 提供施 政 興革之寶貴 建議。 本公司 總管理 處 政風處 電話:(04)22221112 傳真電話:(04) 22233905 信箱: 台 中市郵 政 第26之28號地址:台中市 北區雙十路 二段2-1號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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