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一本公司開標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2號之一本公司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40099臺中民權路郵局第9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公司發包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 10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 人 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 (1-7)學校:經其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登 記機關核准公 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 記證明書、或列印 「全 國商工行政 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 工登記資料 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 站 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 目:I1顧 問服務業. 2.廠商納稅 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 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 之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 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 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 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 函 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 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 須 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招標文 件 售 價】:利用 電子領標者150 元。 【招標文件領取 方式】:1.領標 期限 內請 至「政 府領投標系 統」 網 站 (http://web.pcc.gov.tw/)購買。 2. 請 自 行估計充裕郵遞時間, 免因 而延誤投標。備註:為 瞭解機關服務 效能,提昇 業務品質,健全採購 秩序, 希望參標廠 商開 標 後, 得 標廠 商履約中,能 撥冗配合本機關政 風單位 「廉政意見訪 查」, 提供施 政 興革之寶貴建 議。 本公司總管理 處政風處 電話:(04)22221112 傳真電 話:(04) 22233905 信箱: 台 中市郵 政 第26之28號地址:台中市 北區雙十路二 段2-1號 。 *
##本案採購預算金額含稅945,000元, 未稅900,000元(投標須知公告之預算金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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