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3.52.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信茗 |
| 聯絡電話 | (07)7311111#315 |
| 機關代碼 | 3.13.52.7 |
|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
|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
| 聯絡人 | 黃信茗 |
| 聯絡電話 | (07)7311111#315 |
| 傳真號碼 | (07)732140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9/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300 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0/27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10/27 10:00 |
| 開標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避免決標後得標者惡意棄標拒不簽約及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避免得標廠商履約不確實無法達到機關要求品質及廠商倒閉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20日止。(迄日以實際本公司收費月116年1月最後一檔抄表日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採購契約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自然人或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業務(ZZ99999)。 (b-1)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男女不拘,年滿二十歲。男性需役畢或免役。(須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 (b-2)公司商號及自然人均須檢附「跟抄證明」,自然人另須檢附「承攬抄表投標注意事項」內容所附之「切結書」1份。 (b-3)若112、113、114年度,連續3年承攬同一工作區,於本次投標同一工作區時,自然人須檢附「繼續承攬同一工作區同意書」。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及 抄表工作承攬投標注意事項八)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每一標項皆為新臺幣4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3、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構或公司及商號之負責人投標時不可以自然人身分參與投標。公司商號及自然人均以未稅總金額投標,開標時亦以未稅總金額比價。訂約時自然人不含稅訂約,公司商號應加 5 %營業稅訂約。 4、自然人投標時請檢附綜合所得稅證明。依法免稅者,需檢附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5、本公告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為含稅價,本案為未稅報價,報價高於未稅預算者,為不合規定。 6、本案各標項預算含稅、未稅金額如下: 第1標項-高雄服務所第3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05,827元整(含稅),576,978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413,596元(含稅)。 第2標項-高雄服務所第5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11,586元整(含稅),582,463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427,034元(含稅)。 第3標項-高雄服務所第7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05,827元整(含稅),576,978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413,596元(含稅)。 第4標項-高雄服務所第8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565,508元整(含稅),538,579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319,519元(含稅)。 第5標項-高雄服務所第33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40,386元整(含稅),609,891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494,234元(含稅)。 第6標項-高雄服務所第34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721,022元整(含稅),686,688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682,385元(含稅)。 第7標項-高雄服務所第35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74,944元整(含稅),642,804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574,869元(含稅)。 第8標項-高雄服務所第37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721,022元整(含稅),686,688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682,385元(含稅)。 第9標項-高雄服務所第38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40,386元整(含稅),609,891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494,234元(含稅)。 第10標項-高雄服務所第39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05,827元整(含稅),576,978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413,596元(含稅)。 第11標項-高雄服務所第41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40,386元整(含稅),609,891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494,234元(含稅)。 第12標項-高雄服務所第47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721,022元整(含稅),686,688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682,385元(含稅)。 第13標項-高雄服務所第48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640,386元整(含稅),609,891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494,234元(含稅)。 第14標項-高雄服務所第50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749,821元整(含稅),714,115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749,582元(含稅)。 第15標項-高雄服務所第51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790,140元整(含稅),752,514元整(未稅),擴充金額:1,843,660元(含稅)。 (※為符預算法相關規定,114年11月30日前有得為決標對象時,本契約於11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
| 其他:後續擴充 | : 1.契約期滿二個月前,機關或廠商得請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決定續約與否,續約以二次為限;配合輪抄者以三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2.契約期滿,倘不續約時,如本公司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承攬人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4個月為限。(其餘詳抄表承攬規範及作業程序)。 |
| 其他:附註 |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15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115年度高雄服務所第51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37000 |
| 受理單位:單位 | 件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790,14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