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採購供應課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委外承攬:
(1) 契約期滿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評鑑,通過評鑑得徵求廠商同意再續約。
(2) 本契約期滿若因機關發包或特殊原因無法於契約終止後覓得新承攬商,機關得協商本契約承攬商繼續操作,惟最長以6個月為期限。
(3) 擴充金額:180萬750元。
委外抄表工作:
(1)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 2 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 1 年,但續約以 2 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 應於約期屆滿 2 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2) 續約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 2 年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該抄表區需重新辦理招標。
(3) 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 6個月為限。
(4) 擴充金額:7萬2,765元。
(其餘詳招標文件)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採購供應課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採購供應課)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自來水經營業(D3010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電器承裝業(E601010)、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機械安裝業(E604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1-8)自然人。(上述條件符合一項即可)。
附加說明
1、本案統一採含稅金額報價,請廠商於開標時以含稅金額報價參與比減價。離島地區之營業人(如:公司及商號等)免徵營業稅,報價時營業稅項請填0,為含稅之投標總價。一般應稅廠商、免徵營業稅單位、自然人等,請自行加計5%營業稅,為含稅之投標總價;訂約時,再依得標者身份分別為含稅訂約或不含稅訂約。
2、本採購預算⾦額:新臺幣749,406元整(含稅)(吉貝淨水場委外代操作承攬:新臺幣720,300元整(含稅);115年度澎湖所白沙鄉吉貝村委外抄表工作:新臺幣29,106元整(含稅))。
3、本勞務公開預算單價。
附註1
本案為"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採購案,依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之營業人(如:公司及商號等)免徵營業稅,報價時營業稅項請填0,為含稅之投標總價。
附註2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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