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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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2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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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52.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芳琪 |
| 聯絡電話 | (07)7311111#316 |
|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
| 傳真號碼 | (07)732140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契約期滿前,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期間,未有施工逾期及罰扣款等情事優良者,得徵求廠商同意辦理擴充,雙方同意擴充時,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108%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限至115年6月30日。 2.擴充金額:70萬4,640元。 3.未盡事宜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1/02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01/02 10:00 |
| 開標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4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防止得標廠商得標後不訂約及防範投標廠商圍標。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避免日後履約爭議。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須同時具備)1.機械設備製造業(營業項目:CB01010)2.機械安裝業(營業項目: E604010)3.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E601010)4.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營業項目: E603050)5.電銲工程業(營業項目:E603100)五種資格即可承攬。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後續擴充 | : (一) 以下列之較先到達者為契約期滿日: 1、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交予乙方之各施工單元結算金額(含營業稅)累計達契約總價。 (二) 契約期滿前,然新承商尚未產生前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期間,未有施工逾 期及罰扣款等情事優良者,得徵求廠商同意辦理擴充,雙方同意擴充時,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108%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限至115年6月30日。 (三) 新舊契約承商之銜接: 1.新契約於舊契約期滿日(含)之前訂立者,如舊契約有個案件未完成時,則舊契約施工至該個案工期期滿日止,舊契約期滿翌日起之個案,由新契約承商銜接施工。例如:舊契約期滿日114年12月31日,惟個案於114年12月11日交付,其工期為20日曆天,則舊契約施工至115年1月8日,另原舊契約期滿之翌日115年1月1日之案件,交新契約承商辦理。 2.新契約於舊契約期滿日之後訂立者,如舊契約有個案件未完成時,則舊契約施工至該個案工期期滿日止,新契約訂立日(含)起之個案,由新契約承商銜接施工。例如:舊契約期滿日114年12月31日,另新契約係於115年1月10日訂立,惟個案於115年1月5日交付,其工期為20日曆天,則舊契約施工至115年1月25日,另115年1月10日(含)起之個案,交新契約承商辦理。 3.上述作業,甲方應同時通知新舊契約承商之進場日期及截止日期。 擴充金額:70萬4,640元。(詳坪頂廠廢水機械設備維護及整修作業補充說明(施工規範)5.履約期限) |
| 其他:附註 |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 其他: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 :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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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