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擴充金額部分: (1).若經雙方合意換文延長一年一次,2次為限,甲方得於其累計金額不逾原契約總價300%以內,以換文方式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但若後續擴充部分經費經刪減或未獲通過,或有其他特殊情事時,本公司得保留執行與否之最後權限,即本公司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擴充金額:100萬元整(未稅))
(其餘詳公共意外責任險契約條款)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原契約時間已至,甲方下年度契約尚未發包完成,經甲方評估仍須辦理南化水庫至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輸(通)水暨高雄給水廠輸水管線第三人責任保險。
(其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文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年(365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公共意外責任險需求內容訂定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H5(保險業)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1.本案勞務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高雄給水廠07-6523905轉210陳巍中先生洽詢。
2.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為未稅金額,請投標廠商統一以未稅報價。(詳投標須知第6條、投標標價清單)
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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