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3.52.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信茗 |
| 聯絡電話 | (07)7311111#315 |
|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
| 傳真號碼 | (07)732140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甲方於契約期滿1個月前或廠商提前完成履約要求之淤泥(砂)清運量時,視棄土區淤泥沖淤情形及廠商履約狀況,如認為有需要時得執行後續擴充條款,徵求廠商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工作,唯機關認為無擴充辦理之必要時,亦得逕予辦理竣工結案。 本勞務後續擴充依原契約價格及期限,後續擴充原契約總價100%以內之金額,以1次為限,以換文方式辦理之。(擴充金額:52,846,500元)(其餘詳招標文件)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8/31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8/31 11:00 |
| 開標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0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防止廠商借/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或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能確實依契約規定履約,防止廠商履約期間有違反契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21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或E4海事工程業任一皆可投標。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案勞務內容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澄清湖給水廠07-7311111轉242蘇啟發先生洽詢。 3.押標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50萬元整;履約保證金為一定金額:新臺幣500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
| 附註 |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8/31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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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