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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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52.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杜俊永 |
| 聯絡電話 | (07)7311111#316 |
|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
| 傳真號碼 | (07)732140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條款辦理,本案原編列污泥餅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數量為1,000公噸,擴充數量250公噸;前述各項施作項目達擴充數量之後,該施作項目即應停止,不得再交予;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也即應停止,不得再交予。(註:若需利用到擴充條款時,僅可針對擴充數量部分進行擴充。) 本公司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本案擴充期限最晚於107年3月31日前辦理。 詳招標文件。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2/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2/16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2/16 10:00 |
| 開標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屆期或達契約價金總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處理機構【處理項目應含無機污泥,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D-0902】 (2)再利用機構 (3)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時,應依照政府採購法共同投標辦法辦理,其代表人應為前述(1)~(2)規定之廠商。各成員所佔之契約金額比率應不得低於10%。】 說明:投標廠商之處理或再利用許可量(或核可量),應符合本 公司標的場所最大月污泥餅產量180公噸/月,如單一投標廠商許可量不足,應以共同投標方式辦理。相關資格詳「106年路竹淨水場污泥餅清理或再利用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及補充規定」第二條規定。檢附資料如下: ※許可證或核准函等其他他證明文件。(共同投標者,需同時檢附)(許可證再利用核准函相關文件,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三個月內屆滿,則需另檢附申請展延核發許可之主管機關收件證明。) ※屬共同投標者,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未附該協議書或其內容或其蓋章不齊全者,該共同投標之標單無效。單獨投標者免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否則該協議書無效)。 ※其他詳見「106年路竹淨水場污泥餅清理或再利用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及補充規定」第三條。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2.本購案投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3.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原訂截標期限及開標日即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不另通知。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5.屬共同投標者,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否則該協議書無效。 6.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7.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8.本案如有不明白要瞭解之處請電本處大崗山給水廠07-6955225-4林國良先生連繫。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2/16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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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