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發包中心開標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9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
廠商資格摘要
(1)機械安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4010)
(2)機械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13010)
(3)機械設備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B01010)
(4)國際貿易業(營業項目代碼:F401010)
(5)其餘詳見招標文件中之規定。
附加說明
1.郵購或親自購領圖說均可 (本公司工程設計圖不予外借)。
2.郵購函請寄: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以郵戳日期為憑 (電話:07-7311111-315)。
3.郵購圖說應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區管理處)郵寄現金不予受理,請註明工程名稱。
4.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
時掛號郵資大信封,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5.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辦理。
6.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標明(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7.本購案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
該案招標文件。
8.參加投標者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之相關規定。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
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 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宣導
本機關於收發室對面設置有標單投遞箱,自104年5月1日起,如採專人投遞方式送達者,請於標案截止投標時間前,投遞至標單投遞箱,逾時投遞口將自動關閉,無法再行投遞,請各投標廠商自行估算投遞所需時間,以免逾時。
**
注意
**:
(1)資格、規格標開標時間為:民國105年8月9日上午10時00分。
(2)價格標開標時間為:民國105年8月16日上午10時00分。
(3)採購用途:供水操作用。
(4)本採購之< 規格文件>詳見< 招標文件>中所規定,於投標時將規格文件置於規格封內並放入標封。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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