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5-09-0519-64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10年雲林廠污泥餅清理開口契約

💰 預算金額: NT$ 494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0/12/31 09:00 | 開標:2020/12/31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0/12/25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0/12/25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872,924
原始預算
$ 4,937,730
底價金額
$ 4,700,000
底價標比
82.4 %
預算折數: 78.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宇昌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2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
傳真號碼 (05)22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經雙方同意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續約,免辦理議價會議。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2.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4,900,000元(含稅)。 3.擴充契約期限,最多1年。 4.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若後續擴充部份經費經立法院刪減或未獲通過,或有其他特殊情事時,本公司得保留執行與否之最後權限,即本公司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9/12/31 09:00
開標時間 109/12/31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嘉義郵政22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至110年 11月 30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廠商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100元。
其它 :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 1(1)、本處辦公區實施門禁管制,進入辦公區者均須攜帶證件辦理換證,對於未攜帶證件辦理換證者,均禁止進入辦公區,且本處辦公區汽車停車位極少,導致停車困難,爰請領標或投標或參加開標或參加比價議價或到場說明等應限時或準時到場之廠商,應從寬估計換證及停車時間,避免逾時影響權益。 2、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台灣合作金庫銀行嘉義分行028071706160-1帳號、戶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3、本區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5-2270514、傳真:05-2258957,專用信箱:嘉義郵政329號。 4、受理疑義、異議單位:本區處發包中心、電話:05-2252670-792、05-2252655傳真:05-2252655地址: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 5、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廠商如有發現有圍標等情事者,請向本區處政風室檢舉。 6、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招標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110年雲林廠污泥餅清理開口契約(淨水場污泥餅清運除及處理或再利用:總數量3,350噸)。 8、廠商資格摘要 一、清除之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 (二)執行機關。 (三)經經濟部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四)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五)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二、處理之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 (二)執行機關。 (三)經經濟部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四)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五)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六)事業之廢棄物處理設施處理容量有餘裕時,並經處理設施所在地主管機關許可者。 三、再利用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與本次標的場所共同申請淨水污泥餅再利用(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D-0902),並已獲准在案者之個案再利用。 (二)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淨水污泥餅通案再利用(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D-0902),並已獲通案再利用許可在案者。 (三)依經濟部公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第三十二項淨水污泥(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R-0909),再利用用途為水泥原料或紅磚原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為水泥或紅磚。 2.再利用於水泥原料用途者,應具備水泥旋窯;再利用於紅磚原料用途者,應具備紅磚燒成窯設備。 3.水泥或紅磚廠應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取得管制編號,以及每月最大核可量。 四、廠商之處理或再利用合計許可量,應達標的場所最大月淨水污泥餅產量1,500公噸/月,得採同(異)業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最多不可超過五家。 五、廠商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資格,應具備清除及處理或清除及再利用,另個案或通案再利用機構,因已具專案配合之清除廠商,得採單獨投標。 9、倘有招標文件內容之疑義,廠商得逕洽下開人員:本處操作課王志弘先生 電話:05-2252670 分機356。 10、詳情請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宇昌
聯絡電話
(05)2252670#792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93號
傳真號碼
(05)225265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經雙方同意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續約,免辦理議價會議。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2.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4,900,000元(含稅)。 3.擴充契約期限,最多1年。 4.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若後續擴充部份經費經立法院刪減或未獲通過,或有其他特殊情事時,本公司得保留執行與否之最後權限,即本公司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9/12/31 09:00
開標時間
109/12/31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本處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本處發包中心或郵遞至嘉義郵政22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至110年 11月 30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廠商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100元。
其它
: 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 1(1)、本處辦公區實施門禁管制,進入辦公區者均須攜帶證件辦理換證,對於未攜帶證件辦理換證者,均禁止進入辦公區,且本處辦公區汽車停車位極少,導致停車困難,爰請領標或投標或參加開標或參加比價議價或到場說明等應限時或準時到場之廠商,應從寬估計換證及停車時間,避免逾時影響權益。 2、押標金若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台灣合作金庫銀行嘉義分行028071706160-1帳號、戶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3、本區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5-2270514、傳真:05-2258957,專用信箱:嘉義郵政329號。 4、受理疑義、異議單位:本區處發包中心、電話:05-2252670-792、05-2252655傳真:05-2252655地址:600嘉義市民權路293號。 5、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廠商如有發現有圍標等情事者,請向本區處政風室檢舉。 6、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招標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110年雲林廠污泥餅清理開口契約(淨水場污泥餅清運除及處理或再利用:總數量3,350噸)。 8、廠商資格摘要 一、清除之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 (二)執行機關。 (三)經經濟部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四)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五)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設施。 二、處理之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 (二)執行機關。 (三)經經濟部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四)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營事業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五)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處理設施。 (六)事業之廢棄物處理設施處理容量有餘裕時,並經處理設施所在地主管機關許可者。 三、再利用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與本次標的場所共同申請淨水污泥餅再利用(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D-0902),並已獲准在案者之個案再利用。 (二)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淨水污泥餅通案再利用(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D-0902),並已獲通案再利用許可在案者。 (三)依經濟部公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第三十二項淨水污泥(其廢棄物種類代碼為R-0909),再利用用途為水泥原料或紅磚原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其產品為水泥或紅磚。 2.再利用於水泥原料用途者,應具備水泥旋窯;再利用於紅磚原料用途者,應具備紅磚燒成窯設備。 3.水泥或紅磚廠應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取得管制編號,以及每月最大核可量。 四、廠商之處理或再利用合計許可量,應達標的場所最大月淨水污泥餅產量1,500公噸/月,得採同(異)業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最多不可超過五家。 五、廠商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資格,應具備清除及處理或清除及再利用,另個案或通案再利用機構,因已具專案配合之清除廠商,得採單獨投標。 9、倘有招標文件內容之疑義,廠商得逕洽下開人員:本處操作課王志弘先生 電話:05-2252670 分機356。 10、詳情請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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