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3.52.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卓佩珍 |
| 聯絡電話 | (03)5712141#793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 |
| 傳真號碼 | (03)572420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04/02 |
| 原公告日 | 115/03/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4/14 09:30 |
| 開標時間 | 115/04/14 10:0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3萬8,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送達至本處開標室或郵遞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第一批交貨通貨單通知日起一年內分批製造交貨有效期限或累計金額達契約執行上限。餘詳附加說明四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否,本案採用台水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本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最新「投標須知範本」及「財物採購契約範本」訂定之。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閥類製造業(CA02050)、鋼鐵鑄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A01030)或鋼鐵冶鍊業(營業項目代碼CA01010)或營業項目含閥類製造或營業項目以文字敘述者;以登記業務內容與代碼表所列項目有相關者。 (2).餘詳閱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標的數量摘要:排氣閥-複合式200mm*7.5Kgf/cm27只、排氣閥-複合式25m/m × 7.5㎏f/c㎡270只、排氣閥-複合式100m/m × 7.5㎏f/c㎡43只。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本案規格需送審文件2份。(詳投標須知及規範文件規定)。註:民國115年04月14日上午10 時 00 分開資格、規格標;民國 115 年 04月22日上午10 時00分開價格標。 三、本案為預約式契約之採購,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契約執行上限金額。 四、本契約屆期且通知交貨數量達90%以上,則契約自動失效;如屆期且通知交貨數量未達90%,得延長履約期限半年至通知交貨數量達90%以上,若延長半年履約期限屆期,且通知交貨數量未達90%者自動失效。 五、倘若對本案有疑義者,請先洽詢設計單位:採購供應課李俊毅 ,電話: 03- 572141分 機: 475(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即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七、【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更正事項:依經濟部115年3月12日經資字第11514403830號修正工程會財物採購契約<最新版財物契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4/14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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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