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或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翌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所有設備安裝、試車及教育訓練等程序,餘詳規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或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及採總價決標後, 下列5件財物之契約金額依總決標金額乘以各案比例計算,並分別訂立財物契約執行:
1. 115年竹北所水質監測儀器汰換採購(含試車安裝)(編號:WR1503041101),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1,081,500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14.66%)。
2. 115年竹東所水質監測儀器汰換採購(含試車安裝) (編號:WR1503041102),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870,083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11.8%)。
3. 115年通銅所水質監測儀器汰換採購(含試車安裝) (編號:WR1503041103),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367,500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4.98%)。
4. 115年新竹廠水質監測儀器汰換採購(含試車安裝) (編號:WR1503041104),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3,719,184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50.41%)。
5. 115年寶山廠水質監測儀器汰換採購(含試車安裝) (編號:WR1503041105),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1,339,254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18.15%)。
二、招標標的數量摘要:
清水餘氯監測計共13套、清水濁度監測計(LED光源)共15套、原水濁度監測計(LED光源)共3套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三、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本案規格需依竹北所、竹東所、通銅所、新竹廠、寶山廠之規定,提供一式二份規格文件供審查。(詳投標須知及規範文件規定)。註:民國114年12月17日上午10 時 00 分開資格、規格標;民國 114年 12月23日上午10 時00分開價格標。
四、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