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3.52.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卓佩珍 |
| 聯絡電話 | (03)5712141#793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 |
| 傳真號碼 | (03)572420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4/08/20 |
| 原公告日 | 114/08/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8/27 09:30 |
| 開標時間 | 114/08/27 10:0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因本案須派員進駐水庫,故須收取履約保證金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送達至本處發包中心或郵遞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應於通知日起開工,開工日起730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委託技術服務)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水利(擇其一),另機械或電機(擇其一)部分得以分包(請附投標廠商分包切結聲明書) (2)請詳閱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第64點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招標標的數量摘要:監測儀器測讀及建檔114及115年各1全、資料整理及檢查報告編輯114及115年各1全、設施安全檢查及建檔等114及115年各1式等。 二、本案履約地點:苗栗縣頭份市、南庄鄉、三灣鄉及新竹縣寶山鄉。 三、倘若對本案有疑義者,請洽詢設計單位:操作課陳書莨先生 ,電話:03-5712141分 機:354(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1項即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五、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更正事項:本案「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及「114-115年檢監測服務計畫書」,業經簽陳核准後,爰修改如下: (1)「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第十四條 權利及責任第八款第(二)目,除懲罰性違約金、逾期違約金及第9款之違約金外,損害賠償金額上限為:契約價金總額。 (2)「114-115年檢監測服務計畫書」陸、計費及計價請款方式第二點(二)乙方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暫停給付委託技術服務費用至情形消滅為止:履約實際進度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落後預定進度達20%以上者。 本發包中心重新辦理公開招標更正公告,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皆不變,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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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