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以此方式續約以2次為限。2.詳閱附加說明五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人於得標後履行契約外,兼有防範投標人圍標或妨礙標售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若因故未能依約完成工作,則作為賠償本公司所受損失抵扣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或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自113年12月22日至114年12月2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其他工商服務業(營業代碼IZ99990 )或自然人。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二、本案公告預算金額未含營業稅,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決標,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公告預算金額。
三、投標廠商(限公司或商號)可同時得標2個標項,依各項開決標順序如下:按第1標項、第2標項、第3標項順序。惟自然人僅能得標1個標項,如得標第1個得標標項後,其他標項視為無效,餘類推。
四、抄表工作性質較特殊,每個工作區同時抄表及交件,為確保自然人得標後如期履約能力及抄表品質,本採購自然人每人只能承攬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自然人僅能得標1個標項,如得標第1個得標標項後,其他標項視為無效,餘類推。公司行號,其雇用之每位員工,只能查抄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
五、後續擴充條件:(一)契約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以此方式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二)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抄表至另案標妥,由新得標廠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3個月為上限。履約保證金一併延長之。(三)另為因應履約期間內,用戶抄錄件數徒增時,則允許累計在契約總金額30%內增加之,且以換文方式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抄表。
六、標項、品項名稱、預估數量、預算金額(未稅):
第1標項-114年通霄銅鑼營運所委外抄表工作(第1工作區)-150,000件,新臺幣1,077,100元(未稅)(每件單價7元*預估數量+保險補助費27,100元)。
第2標項-114年竹北營運所委外抄表工作(第1工作區)-190,000件,新臺幣1,071,990元(未稅) (每件單價5.5元*預估數量+保險補助費26,900元)。
第3標項-114年竹南頭份營運所委外抄表工作(第4工作區)-135,000件,新臺幣762,063元(未稅) (每件單價5.5元*預估數量+保險補助費19,563元)。
第4標項-114年通霄銅鑼營運所委外抄表工作(第2工作區)-100,000件,新臺幣718,500元(未稅) (每件單價7元*預估數量+保險補助費18,500元)。
七、【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⓪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59條第2項規定,投標廠商(限公司或商號)可同時得標「3個標項」,其他文件無修正。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通霄銅鑼營運所委外抄表工作(第2工作區)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18,5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