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以此方式續約以2次為限。2.詳閱附加說明五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收發)或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自105年12月21日至106年12月2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之廠商(該公司或商號之負責人不可以自然人身分參與投標)。其營業項目:其他工商服務業(營業代碼IZ99990 )。
以上廠商登記,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二、自然人者: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須具有本國國籍,男女不拘,國(初)中以上程度,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者(須檢附學歷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男須役畢或免役(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抄表工作性質較特殊,每個工作區同時抄表及交件,為確保自然人得標後如期履約能力及抄表品質,自然人每人只能承攬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及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二、增列檢舉受理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3)5710063,傳真(03)5726841,新竹郵政第二一四號信箱,地址:新竹市博愛街1號。
三、本案公告預算金額未含營業稅,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各標項之預算金額(未稅)-第1標項新臺幣618,750元整;第2標項-新臺幣573,650元整;第3標項新臺幣561,000元整;第4標項新臺幣536,800元整;第5標項新臺幣528,000元整;第6標項新臺幣526,900元整;第7標項新臺幣522,500元整;第8標項新臺幣522,500元整;第9標項新臺幣517,000元整;第10標項新臺幣509,300元整。
四、抄表工作性質較特殊,每個工作區同時抄表及交件,為確保自然人得標後如期履約能力及抄表品質,自然人每人只能承攬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
五、後續擴充條件:1.契約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以此方式續約以2次為限(即107年、108年)。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2.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抄表至另案標妥,由新得標廠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3個月為上限。履約保證金一併延長之。3.另為因應履約期間內,用戶抄錄件數徒增時,則允許累計在契約總金額30%內增加之,且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抄表。
六、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區處政風室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11工作區)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2工作區)
品項名稱_3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9工作區)
品項名稱_4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5工作區)
品項名稱_5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7工作區)
品項名稱_6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10工作區)
品項名稱_7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1工作區)
品項名稱_8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8工作區)
品項名稱_9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4工作區)
品項名稱_10
106年度新竹服務所委外抄表(第12工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