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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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52.2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1 - 工址調查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佳靜 |
| 聯絡電話 | (02)29282999#307 |
| 機關地址 | 234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 |
| 傳真號碼 | (02)892377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6/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7/05 14:00 |
| 開標時間 | 106/07/05 14:30 |
| 開標地點 | 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 20,000 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第四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50日曆天(含探管及地下水位觀測井等內外業)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IF04010非破壞檢測業」 非破壞性檢測業或其他可以相關精密偵測儀器探查埋設於地下之各種管線之公司行號(免開挖探管)。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50日曆天(含探管及地下水位觀測井等內外業)。 二、廠商資格:「IF04010非破壞檢測業」非破壞性檢測業或其他可以相關精密偵測儀器探查埋設於地下之各種管線之公司行號(免開挖探管)。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履約部分: (一)非破壞性地下探管總長:486公尺。 (二)探管成果報告書撰寫及製作:10本。 四、本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簽奉同意,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 (一)分包廠商資格(以下資格擇其一): 1.丙等綜合營造業 或 2.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 或 3.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鑽探基礎工程公司 或 4.營業項目有地質鑽探(調查)項目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依機關指定日期內,提送分包廠商相關證照影本供查驗【※分包廠商之資格文件,請依照本採購案「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檢附相關證件影本送機關備查】。 (三)分包工作內容:本案地下水位觀測井部份。 (1)地下水位觀測井數量:2處。 (2)地下水位觀測井總深度:1處10公尺,共計20公尺。 (3)地下水位觀測成果報告撰寫及製作:10本。 五、本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簽奉核准: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限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案始得採行)。 (二)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 (三)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 (二)利用「電子領標系統」辦理電子領標取得之憑據,應附於證件封內。 (三)開標前半小時為停止收取標封時間,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逾時寄達者本處,不負任何責任。 (四)廠商對於招標文件疑義及異議之提出受理單位: 本處第四課、電話:(02)29282999#478,地址:23447新北市永和區水源街52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05 14: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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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