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約1年新臺幣990,000元整(含稅),擴充金額新臺幣2,277,000元整(含稅)(續約2年+每年擴充0.1*3))(本約1年944,000元(未稅)、擴充2,171,200元(未稅))
其餘擴充相關約定,詳見投標須知第62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丙等自來水管承裝業(E501011)
(須檢附: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等影印本。)
■(1-8)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b-1) 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男女不拘,年滿二十歲。(需檢附身分證影本)。
(b-2) 公司商號及自然人均須檢附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或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證書。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為保留決標案件
本公告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未含營業稅,「投標標價清單」請用未稅報價,如由營利事業單位(含持有發票之單位)得標,簽約時再加計營業稅5%
本案履約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本處潮州營運所08-7891691分機102,吳坤峰先生洽詢。
其他:附註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