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13-116-1350-01 招標中 (剩 14 天) 公告金額

116年牡丹廠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及淨廢水設備清理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公告日:115/10/19 截止日:115/11/03
⚡ 截標備標期倒數 進行中標案
投標截止前請詳閱招標文件、估算工項成本與投標切結 | 截標:2026/11/03 09:00 | 開標:2026/11/03 10:00
13
天 (Days)
:
21
時 (Hrs)
:
10
分 (Mins)
:
56
秒 (Secs)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37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7,956,173
公告金額

押標金
$ 37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11/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魯花
聯絡電話 (08)7333123#793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傳真號碼 (08)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之第七條契約履約期限之(六)履約期限展延(擴充條款),本案擴充數量(1.)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之數量300噸。(2.)沉澱池污泥清理8池。(3.)膠羽池污泥抽除6池。(4.)沉澱池排泥渠道污泥清理2次。(5.)污泥濃縮池污泥抽除2次。(6.)污泥井及回收池污泥抽除2次。(7.)曬泥場回收水渠道清理2次;擴充金額計2,038,350元(含稅)..略以,因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10/1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11/03 09:00
開標時間 115/11/03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及降低廠商得標後不履約之風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加強履約品質管理及降低風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遞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含有: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請詳附加說明,並應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投標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淨水污泥餅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廠商之處理或再利用許可量,應符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標的場所最大月淨水污泥餅產量110公噸/月,方得投標,如許可量不足,得與其他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辦理之。
廠商資格摘要_2 因字數限制,詳投標須知附件:「牡丹給水廠「116年牡丹廠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及淨廢水設備清理」廠商資格規範」、「牡丹給水廠「116年牡丹廠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及淨廢水設備清理」契約補充規範」及「牡丹給水廠淨水及廢水設備清理施工作業補充說明」。
備註 一.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二.本案設計、規劃或需求聯絡人為:牡丹給水廠;張立穎先生;08-8831469。 三.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五.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333123 770~772;傳真:08-7326664;E-mail:[email protected]。 六.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應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八.機關重新辦理招標公告(即「機關代碼」及「標案案號」相同、「新增公告傳輸次數」不同),仍需重新領標繳費,繳費後取得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每次招標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均不同)及下載招標文件;僅有機關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係指「機關代碼」、「標案案號」及「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相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有異動之情形時,電子領標憑據得以延用。 九.投標廠商如對所投標案之招標、審標及決標結果,認為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接獲通知、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 十.後續擴充:詳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之第七條契約履約期限之(六)履約期限展延(擴充條款),本案擴充數量(1.)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之數量300噸。(2.)沉澱池污泥清理8池。(3.)膠羽池污泥抽除6池。(4.)沉澱池排泥渠道污泥清理2次。(5.)污泥濃縮池污泥抽除2次。(6.)污泥井及回收池污泥抽除2次。(7.)曬泥場回收水渠道清理2次;擴充金額計2,038,350元(含稅),前述各項施作項目達擴充數量之後,該施作項目即應停止;或次期採購案已決標,也即應停止。擴充項目施作期限至117年3月1日止,後續擴充條件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即依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十一.履約地點:牡丹鄉。
附註 2: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魯花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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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傳真號碼
(08)732984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之第七條契約履約期限之(六)履約期限展延(擴充條款),本案擴充數量(1.)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之數量300噸。(2.)沉澱池污泥清理8池。(3.)膠羽池污泥抽除6池。(4.)沉澱池排泥渠道污泥清理2次。(5.)污泥濃縮池污泥抽除2次。(6.)污泥井及回收池污泥抽除2次。(7.)曬泥場回收水渠道清理2次;擴充金額計2,038,350元(含稅)..略以,因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10/1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11/03 09:00
開標時間
115/11/03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及降低廠商得標後不履約之風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加強履約品質管理及降低風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遞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含有: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請詳附加說明,並應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投標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淨水污泥餅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廠商之處理或再利用許可量,應符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標的場所最大月淨水污泥餅產量110公噸/月,方得投標,如許可量不足,得與其他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辦理之。
廠商資格摘要_2
因字數限制,詳投標須知附件:「牡丹給水廠「116年牡丹廠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及淨廢水設備清理」廠商資格規範」、「牡丹給水廠「116年牡丹廠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及淨廢水設備清理」契約補充規範」及「牡丹給水廠淨水及廢水設備清理施工作業補充說明」。
備註
一.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二.本案設計、規劃或需求聯絡人為:牡丹給水廠;張立穎先生;08-8831469。 三.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五.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333123 770~772;傳真:08-7326664;E-mail:[email protected]。 六.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應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八.機關重新辦理招標公告(即「機關代碼」及「標案案號」相同、「新增公告傳輸次數」不同),仍需重新領標繳費,繳費後取得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每次招標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均不同)及下載招標文件;僅有機關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係指「機關代碼」、「標案案號」及「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相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有異動之情形時,電子領標憑據得以延用。 九.投標廠商如對所投標案之招標、審標及決標結果,認為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接獲通知、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 十.後續擴充:詳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之第七條契約履約期限之(六)履約期限展延(擴充條款),本案擴充數量(1.)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之數量300噸。(2.)沉澱池污泥清理8池。(3.)膠羽池污泥抽除6池。(4.)沉澱池排泥渠道污泥清理2次。(5.)污泥濃縮池污泥抽除2次。(6.)污泥井及回收池污泥抽除2次。(7.)曬泥場回收水渠道清理2次;擴充金額計2,038,350元(含稅),前述各項施作項目達擴充數量之後,該施作項目即應停止;或次期採購案已決標,也即應停止。擴充項目施作期限至117年3月1日止,後續擴充條件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即依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十一.履約地點:牡丹鄉。
附註
2: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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