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3.52.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魯花 |
| 聯絡電話 | (08)7333123#793 |
| 機關代碼 | 3.13.52.13 |
| 單位名稱 | 發包中心 |
|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
| 聯絡人 | 王魯花 |
| 聯絡電話 | (08)7333123#793 |
| 傳真號碼 | (08)73298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因系統字數問題,詳見附加說明十一。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23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12/23 10:00 |
| 開標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7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避免及降低廠商得標後不履約之風險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加強履約品質管理及降低風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遞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牡丹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依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及附件,檢附相關文件投標。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淨水污泥餅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廠商之處理或再利用許可量,應符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標的場所最大月淨水污泥餅產量110公噸/月,方得投標,如許可量不足,得與其他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辦理之。(詳115年牡丹廠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及契約補充規範)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押標金或保證金票據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二.本案設計、規劃或需求聯絡人為:牡丹給水廠;張立穎;08-8831469;。 三.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亦按原定時間順延之。 五.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333123 770~772;傳真:08-7326664;E-mail:[email protected]。 六.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應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八.機關重新辦理招標公告(即「機關代碼」及「標案案號」相同、「新增公告傳輸次數」不同),仍需重新領標繳費,繳費後取得當次領標電子憑據(每次招標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均不同)及下載招標文件;僅有機關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係指「機關代碼」、「標案案號」及「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相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有異動之情形時,電子領標憑據得以延用。 九.投標廠商如對所投標案之招標、審標及決標結果,認為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接獲通知、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 十.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保留決標3個月)。 十一.後續擴充:詳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之第七條契約履約期限之(六)履約期限展延(擴充條款),本案擴充數量(1.)污泥餅清運除或再利用之數量300噸。(2.)沉澱池污泥清理8池。(3.)膠羽池污泥抽除6池。(4.)沉澱池排泥渠道污泥清理2次。(5.)污泥濃縮池污泥抽除2次。(6.)污泥井及回收池污泥抽除2次。(7.)曬泥場回收水渠道清理2次;擴充金額計2,038,350元(含稅),前述各項施作項目達擴充數量之後,該施作項目即應停止;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也即應停止。擴充項目施作期限至116年3月31日止。 |
| 其他:附註 |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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