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68 已截止 公告金額

105~106年度瑞芳所及貢雙所管線設備維修工程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公告日:105/12/28 截止日:106/01/04
⚠️ 本案未決標(已流標/廢標) 無法決標
開標無有效標或未達法定家數,請注意機關後續重招公告 | 截標:2017/01/04 09:00 | 開標:2017/01/04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58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管線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7/01/11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7/01/1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16/12/28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2,644,315
公告金額

押標金
$ 58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1/0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3.52.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228185#315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06號
傳真號碼 (02)2423722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承包商尚未產生或未完成訂約手續前,甲方得於契約總價之百分之五十以內,繼續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採購金額:18,966,473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4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0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市郵政247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透過『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繳費後下載。 該案招標文件,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合作金庫銀行基隆分行0120717917125,本處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其他 一、本案為第2次招標,須1家以上合格廠商,參加投標始能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採購法第51、53、54、57條等資格。 二、請依採購投標須知規定,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二項文件裝入標封內: (1)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列印「電子憑據」明細表並蓋章裝入標封內。 (2)應將附件同意書、切結書填妥蓋章裝入標封內。 三、本預算已公告,廠商標價如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契約書由廠商負責繕打裝訂,自機關通知5天內完成並送回機關。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政風信箱:基隆郵政83號信箱,電話:02)24264990。 六、開標日如遇天災來襲,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一日開標。 七、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或申訴,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228185#315,傳真:02-24237224,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06號 九、本案包含瑞芳所部份及貢雙所部份合併招標分別訂約,預算金額合計為12,644,315元整,瑞芳所部份:7,151,642元整,貢雙所部份:5,492,673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發包中心
聯絡電話
(02)24228185#315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06號
傳真號碼
(02)24237224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承包商尚未產生或未完成訂約手續前,甲方得於契約總價之百分之五十以內,繼續將案件交付乙方施工,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採購金額:18,966,473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4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0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基隆市郵政247號信箱或至本處1樓投標箱投遞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透過『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繳費後下載。 該案招標文件,本處金融機構帳號:合作金庫銀行基隆分行0120717917125,本處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其他
一、本案為第2次招標,須1家以上合格廠商,參加投標始能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採購法第51、53、54、57條等資格。 二、請依採購投標須知規定,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下列二項文件裝入標封內: (1)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列印「電子憑據」明細表並蓋章裝入標封內。 (2)應將附件同意書、切結書填妥蓋章裝入標封內。 三、本預算已公告,廠商標價如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契約書由廠商負責繕打裝訂,自機關通知5天內完成並送回機關。 五、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政風信箱:基隆郵政83號信箱,電話:02)24264990。 六、開標日如遇天災來襲,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一日開標。 七、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八、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或申訴,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電話:02-24228185#315,傳真:02-24237224,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06號 九、本案包含瑞芳所部份及貢雙所部份合併招標分別訂約,預算金額合計為12,644,315元整,瑞芳所部份:7,151,642元整,貢雙所部份:5,492,673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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