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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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黃居華 |
| 聯絡電話 | (07)5824141#2631 |
| 機關地址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7)36510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09/26 |
| 原公告日 | 106/09/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0/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0/12 10:00 |
| 開標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95 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採購二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二年日曆天或契約金額滿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詳"附加說明"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 承攬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並提供文件影本供審查: 1.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載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類(需為環境工程科),並聘有環境工程技師及土木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曾承攬污染場址之污染改善工程(工作)之「規劃設計」及「監造(監督)」,投標時檢附業主開立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其工作名稱無法顯示該工作項目者,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該工作項目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備註: 1.投標商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提送下列資料供審(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3)環境工程技師之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及受雇於投標商之勞保投保明細及相關受雇證明(4)土木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 之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及受雇於投標商之勞保投保明細及相關受雇證明 2.投標商屬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者,須提送下列資料供審(1)環境工程技師之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2)土木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之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3)加入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之證明文件。 1.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 1.南部採購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2.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免收電子領標費用)。 【其他】: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煉製事業部檢舉 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5824141 -3251,傳真:07-5854600。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 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0/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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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