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良好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其他:履約期限
開工日之當日起算730日曆天或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以先屆者為準,但得於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之95%以上時,本公司得視工作需用情況辦理結案。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A.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六點(二),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含各成員)投標時皆須檢附「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詳附加說明欄位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本項由本公司開標當日查證,廠商無須檢附文件)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於115年11月2日變更"開標、審標方式:不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皆為當場審標"及「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請廠商注意。 ----------------------------------------------------------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 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廠商須具備下列(1)-(3)其中一項資格,且投標時須檢附相關證件影本供審: (1)投標廠商本身同時具有清除及處理資格者,可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清除與處理許可文件均包含廢塑膠混合物D-02(含D-0299)之廢棄物項目。 (2)投標廠商若非同時具有清除及處理資格者,清除和處理業者必須共同投標,投標時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如工作說明書附件三)。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之清除與處理許可文件均包含廢塑膠混合物D-02(含D-0299)之廢棄物項目。 (3)投標廠商若為再利用機構者,且為清除機構,可單獨投標;否則須與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者共同投標,投標時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如工作說明書附件三)。前述再利用機構須提供再利用檢核證明文件或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清除機構須提供清除許可文件,合法運輸業者須提供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供審。其中,再利用檢核證明文件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須包含廢塑膠R-0201之廢棄物項目。 註1:上述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再利用檢核文件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當次開標日應為有效,且其有效期須至當次開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含)以上;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再利用檢核文件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有效期未達60日曆天者,投標廠商須另提出切結書(詳工作說明書附件二),並於投標時檢附供審,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註2: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5家。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 1、 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含各成員)投標時皆須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2、 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https://moda.gov.tw/(核心業務/數位政府/具體作為/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5、 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分機2790,傳真:07-3633201)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fetched_at
2026-11-02T01:18:52+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A.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六點(二),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含各成員)投標時皆須檢附「廠商納稅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