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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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瑾瑜 |
| 聯絡電話 | (07)5824141#2776 |
| 機關地址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7)58232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2/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2/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2/30 10:15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南採中心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採購三組辦公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其他:履約期限 | 270日曆天,期滿或執行金額達契約總金額95%,詳工作說明書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資格,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影本供審: 1-1.採境內處理者須為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且其營業項目須包括含貴金屬(金、銀、鈀、鉑、銥、銠、鋨、釕)之廢觸媒(廢棄物代碼:D-2624)。 1-2.清理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下列文件供審,其項目應包括: 1).採境內處理者須為主管機關所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必須包括D-2624)。 2).採境內處理者須有效之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國內合格處理廠商則免)。 3).合作廠商鈀回收實績證明文件,文件須說明「含貴金屬之廢觸媒(D-2624)」回收數量、純度99.95% 以上,回收率94.00%以上。 1-3.投標廠商若非清理業,必須清除、處理業共同投標,且必須推薦代表廠商投標,投標廠商必須取得另一類資格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為代表人)參與投標(共同投標協議書詳工作說明書附件二,須分別加蓋廠商印信並經公證或認證);廠商本身具有清理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3.廠商資格其餘規定詳附加說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其他:附加說明 | ※其餘廠商資格規定 註1:共同投標廠商以不超過5家為限,清除、處理業(機構)至少各1家,且參與共同投標廠商不得對同一採購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否則皆以資格不符論。 註2: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其餘廠商資格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應簽署並為正本)。 2.具有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聲明書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請購人聯繫(姓名:陳信衡;電話:07-6413701分機8998) ※依本案需求,投標須知中切結書2、3、4無須檢附。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中心採購三組(電話:07-5824141分機2776,傳真:07-3639839)。檢舉電話:07-3602003或07-5824141分機3251,傳真:07-5854600。郵政專用信箱:高雄市郵政25之11號信箱。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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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