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中油公司南部採購中心押標金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秩序,避免廠商浮濫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以維公司利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履約期限
監造部門通知之開工日起算至115年2月10日止或執行金額達契約金額時,以先屆者為準,惟執行金額達契約金額95%以上時,本公司得提前終止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其營業項目須載有倉儲業(G801010),投標時應檢附證明文件供審。
(2). 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六十六(二)。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詳附加說明欄位。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本項由本公司開標當日查證,廠商無須檢附文件)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資格如下:
I. 主管機關核發之度量衡器檢定合格證書,其器名為固定地秤(開標時,該證書需於有效期限內)或得標後可取得前述固定地秤合格證書之切結書1供審。
II. 主管機關或代檢機構檢查合格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書,其場所類別為丁類(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申報日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申報日期證明代之)或得標後可取得前述申報書之切結書2供審。
III.主管機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開標時,該許可證需於有效期限或申請展延期限內),或得標後可取得前述許可證之切結書3供審。
--特定資格摘要如下:
I. 儲槽應位於台中港區內,且經政府機關或公證單位認證合格,儲槽既設總容積應達五千公秉,且儲槽應至少2個。廠商投標時提供儲槽公證報告、廠商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承租臺中港碼頭土地與地上設施之租賃契約(開標時需於租期內)或其他證明文件供審。
II. 儲槽設施應符合環保署公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規定(儲存物料之實際蒸氣壓於21mmHg以上且不逾570mmHg者,或含「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公告之個別物種者,應採用浮頂槽、固定頂槽者應裝設密閉集氣系統並連通至污染防制設備或採用壓力槽)。廠商投標時提供公證報告、照片或其他證明文件供審。
III. 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裝載操作設施。廠商應提供照片或其他證明文件供審。
IV. 廠商若無以上自有設備者得以租賃取得,並以切結書4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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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2、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相關切結書,不列入審查項目,惟廠商仍需繳交,如無則須補填繳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分機2798,傳真:07-363320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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