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87258328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3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2/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2/26 11: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19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00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採購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附加說明2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詳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之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2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投標須知更新版本至(115.01.19版)、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更新版本至(115.1.26版) 1.履約期限: (1) 財物部分:設備交貨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至大林廠所指定地點。(餘詳採購規範6.1) (2) 勞務部分:(詳採購規範6.4及6.5) A. 於本公司歲修期間進行新設備換裝含基礎及管線等相關修改工程,由監造 單位通知開工日起算: a. 施工期限為60日曆天。(施工架搭拆不計工期。) b. 教育訓練屆時廠商須配合轄區另訂時間安排。(教育訓練不計工期。 B. 廠商可在不影響現場操作(含非計畫性停爐)及經本公司同意下,另行設計使用新基礎,施工期限由監造單位通知開工日起算,分兩次階段: a. 第一階段:新基礎土木施工期限30日曆天。(土木養護期間不計工期。) b. 第二階段:設備及新基礎皆已預製完成後,若原有設備操作中發生洩漏,需進行新設備更換,廠商必須配合本公司緊急停爐期間施工完成,工期為30日曆天。(施工架搭拆不計工期。)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二擇一) 1.曾於煉油、石油化學、化工、或天然氣等相關產業完成以直立式管殼式換熱器完成製程改善(含設備改善)、設計及製造之實績。廠商投標時需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或完工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供審;若無前述證明文件者,則須檢附發票及採購機關(構)開具之付款證明文件。若前述證明文件或發票及付款證明文件無法顯示上述內容者,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上述內容)。 2.廠商規格文件如提供直立式管殼式換熱器(採纏繞式之設計或型式)者,則廠商須曾於煉油、石油化學、化工、或天然氣等相關產業完成直立式管殼式換熱器(內部採用纏繞式設計) 完成製程改善、設計及製造之實績,投標時應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或完工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供審,若無前述證明文件者,則須檢附發票及採購機關(構)開具之付款證明文件。若前述證明文件或發票及付款證明文件無法顯示上述內容者,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上述內容)。 3.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8、傳真:02-87899033)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2/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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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