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6G15D016 招標中 (剩 25 天)

大林重油媒裂工場金屬鈍化劑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9/10 截止日:115/10/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6,916,918

押標金
$ 845,845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10/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怡心
聯絡電話 (07)5824141#2645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陳怡心
聯絡電話 (07)5824141#2645
傳真號碼 (07)36382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上限為一年,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000元(含稅)。本案後續擴充條件詳招標文件。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10/13 17:00
開標時間 115/10/14 14:00
開標地點 南部採購中⼼開標室(地址:⾼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4584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南部採購中⼼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叫貨日起1年期滿或契約金額滿屆一結案,餘詳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於投標前,須向中油煉製研究所技術服務組繳交簽封樣品(至少500毫升),並於投標時檢附其所開立之樣品簽收單於資(規)格標內供審標,否則判為不合格標。(2)分析化驗能力及設備(至少需檢附附件二所列化驗項目之設備與分析項目證明或委託其機構代檢。(餘詳規範)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至現場售後服務人員資料(現職(自有)人員需檢附該公司投保之勞保卡資料,非現職(自有)人員得檢附承諾書代之,內容為決標日次日起7日曆天內之進駐承諾)、售後服務項目。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如對本案規範有疑問,請洽:煉五組 重油媒裂工場 方逸晨 07-8715151#5176 1、投標廠商參加開標⼈數以不超過⼆⼈為限。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 需求。 3、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 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數位發展部網站 查詢https://moda.gov.tw/(核⼼業務/數位政府/具體作為/政府共通應⽤服 務/ODF文件應⽤⼯具)。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 分機2645,傳真:07-363823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10/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怡心
聯絡電話
(07)5824141#2645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陳怡心
聯絡電話
(07)5824141#2645
傳真號碼
(07)36382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上限為一年,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000元(含稅)。本案後續擴充條件詳招標文件。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10/13 17:00
開標時間
115/10/14 14:00
開標地點
南部採購中⼼開標室(地址:⾼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4584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南部採購中⼼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叫貨日起1年期滿或契約金額滿屆一結案,餘詳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於投標前,須向中油煉製研究所技術服務組繳交簽封樣品(至少500毫升),並於投標時檢附其所開立之樣品簽收單於資(規)格標內供審標,否則判為不合格標。(2)分析化驗能力及設備(至少需檢附附件二所列化驗項目之設備與分析項目證明或委託其機構代檢。(餘詳規範)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至現場售後服務人員資料(現職(自有)人員需檢附該公司投保之勞保卡資料,非現職(自有)人員得檢附承諾書代之,內容為決標日次日起7日曆天內之進駐承諾)、售後服務項目。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如對本案規範有疑問,請洽:煉五組 重油媒裂工場 方逸晨 07-8715151#5176 1、投標廠商參加開標⼈數以不超過⼆⼈為限。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 需求。 3、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 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數位發展部網站 查詢https://moda.gov.tw/(核⼼業務/數位政府/具體作為/政府共通應⽤服 務/ODF文件應⽤⼯具)。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 分機2645,傳真:07-363823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10/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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