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GF0870013 已決標公告

109-110年桃廠廢保溫材料及廢耐火材清理長約工作(731日曆天)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9/0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永貞環保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00,210
原始預算
$ 12,006,225
底價金額
$ 10,718,400
決標折數
97.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元辰
聯絡電話 (02)87258303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蘇元辰
聯絡電話 (02)87258303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0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121,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之清除及處理機構。清除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影本,處理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影本或經濟部輔導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許可代碼表影本供審查,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廢保溫材料(代碼:D-0403)、廢耐火材(代碼:D-0501),本工作不接受「不經中間處理直接掩埋」方式處理(代碼:X01),廠商應提供「不經中間處理直接掩埋」以外之處理方式,於招標時檢附證明文件供審。 4.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3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並經公證或認證,每一投標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1及2項資格,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須符合第3項資格條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731日曆天完成或達契約金額95%以上,以先屆者為準。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元辰
聯絡電話
(02)87258303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蘇元辰
聯絡電話
(02)87258303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1/10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121,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之清除及處理機構。清除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影本,處理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影本或經濟部輔導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許可代碼表影本供審查,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廢保溫材料(代碼:D-0403)、廢耐火材(代碼:D-0501),本工作不接受「不經中間處理直接掩埋」方式處理(代碼:X01),廠商應提供「不經中間處理直接掩埋」以外之處理方式,於招標時檢附證明文件供審。 4.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3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並經公證或認證,每一投標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1及2項資格,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須符合第3項資格條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731日曆天完成或達契約金額95%以上,以先屆者為準。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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