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時檢附下列文件供審查: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曾承攬並完成煉油廠、石化廠或電廠非破壞檢測工作(包含UT.MT.PT.RT.磁漏檢測等),且持有正式之契約(可看出雙方名稱及工作內容之資料)及正式之驗收證明文件者(契約與驗收證明須同名稱、同案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2.本案履約期限自監工通知開工日起365日曆天或達契約總金額之95﹪以上,以先到者為準。
3.本案履約地點:新北市、桃園地區及本廠工作施工場所。
4.105.9.2公告:依原招標條件續辦第2次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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