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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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品維 |
| 聯絡電話 | (02)87258310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3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2 15: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確實訂約及履約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應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載有代碼: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投標時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核。如為國外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中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此文件應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各自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各自檢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用智慧型通管器(IP)超音波檢測檢測煉油廠或石化廠或電廠之加熱爐爐管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如完工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商應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條文,但至少包含:加熱爐爐管口徑、智慧型通管器型式、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之公司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上述證明文件以中文(正體)以外之語文書寫者,應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共同投標者均須符合。 |
|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更新契約、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版本,請廠商務必下載並使用最新版本。 1.本案工作地點:桃園煉油廠廠區。 2.本案履約期限:各階段開工日由本廠監造人員書面通知。履約期限為50日曆天;其中現場作業時間(第二階段~第三階段)配合大修,工期為20日曆天(已包含於總工期50日曆天內)。本案已考量一例一休之工作人員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1231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6.本案資格標:當場審標、價格標:當場開標。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10,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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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