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0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05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玖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材料設備備料期:決標次日起算180日曆天,施工工期30工作天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工程,投標時檢附承攬該工程之業主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若該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其工程名稱無法顯示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工程者,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工程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及含有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工程內容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需具有以下履約能力者。
(1)檢附職業安全衛生甲種業務主管以上之證明(含) (專職)及該員受僱於投標廠商之最近(查詢日期為截標日期前三個月內)勞保投保資料。取得前開證明逾二年者,另附最近二年內六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2)檢附品管人員結業證書(可兼職)及該員受僱於投標廠商之最近(查詢日期為截標日期前三個月內)勞保投保資料。取得前開證書逾四年者,另附最近4年內36小時回訓證明。
(3)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與品管人員不得為同一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承諾書(切結書)。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承諾書(切結書)。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未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提出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2.投標須知附件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一項,其決標部分(第三段)請廠商留意切勿填寫,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09、傳真:02-8789909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29T14:33:54+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材料設備備料期:決標次日起算180日曆天,施工工期30工作天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工程,投標時檢附承攬該工程之業主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若該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其工程名稱無法顯示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工程者,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工程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及含有高壓(10kg/cm2以上)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工程內容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需具有以下履約能力者。 (1)檢附職業安全衛生甲種業務主管以上之證明(含) (專職)及該員受僱於投標廠商之最近(查詢日期為截標日期前三個月內)勞保投保資料。取得前開證明逾二年者,另附最近二年內六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2)檢附品管人員結業證書(可兼職)及該員受僱於投標廠商之最近(查詢日期為截標日期前三個月內)勞保投保資料。取得前開證書逾四年者,另附最近4年內36小時回訓證明。 (3)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與品管人員不得為同一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承諾書(切結書)。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承諾書(切結書)。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未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提出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2.投標須知附件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一項,其決標部分(第三段)請廠商留意切勿填寫,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09、傳真:02-8789909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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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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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供金屬式減壓閥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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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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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