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黃絢瑜 |
| 聯絡電話 | (02)8725830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2/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汰除LNG冷能使用效率變差、發電效益不佳之冷能發電設備(CEUS-1),可立即節省相關的設備維修保養成本、人員操作成本、設備管理成本等。 2.改建為200T/H氣化量更大鰭管式氣化器2座,有利於提升氣化量輸出與穩定操作調度(原90T/H氣化量提高至400T/H以上),遇設備年度檢查或維修、異常停機時可有效替代停機機組,增加公司營運利基。新設氣化器氣化效率佳,可節省冷能分配使用之海水量及用電成本。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2/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2/15 11: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參佰參拾伍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採購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總工期自決標次日起570日曆天(設計工期18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續廠商資格摘要: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廠商自2005年1月1日以後(以完工證明文件所載完工日期為準),曾完成至少乙件煉油或石化或天然氣或化學性質的工場或製程單元,包括設計、購料及建造(EPC)之統包工程實績,其單一契約總價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億元,或累積契約總價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35億元。投標時須檢附該實績原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供本公司審查。前述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須載明工程項目及工程結算金額。 2.具有相當財力者: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3350萬元,或提出經會計師(CPA)簽證或審計 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之財務報表及其所附報表且能符合下列條件: (1) 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790萬元。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未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提出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2.投標須知附件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一項,其決標部分(第三段)請廠商留意切勿填寫,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5.因應疫情,本案開標、審標方式略作調整,詳招標單。 6.本案修訂預算及招標規範視為第一次招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09、傳真:02-87899094)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2/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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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