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曾明生 |
| 聯絡電話 | (02)8725831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L10801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LNG儲槽T-109一座(包含其附屬設施)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8/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完工後可配合天然氣事業法提高儲槽容積天數及增加安全存量天數之需求,並提升永安廠LNG儲存能力,降低超高週轉率,以降低營運風險。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9/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9/14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NT$50,0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採購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2420日曆天(詳統包工程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具有相當財力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說明: |
| 廠商基本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國內廠商須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國外廠商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其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採共同投標之各成員亦比照辦理。 2.廠商納稅之證明:國內廠商需檢附營業稅證明,國外廠商不須檢附,採共同投標之各成員亦比照辦理。 |
| 廠商特定資格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本案採單獨投標之廠商須能符合下列(1)之條件;如採共同投標,所有成員廠商之組合須能符合下列(2)之條件: (1)廠商自1995年1月1日以後(以採購機關(構)開具之證明文件所載完工日期為準),曾單獨承攬並完成單一儲槽容量8萬公秉(含)以上之地下式液化天然氣儲槽(In-Ground Type LNG Storage Tank)包括細部設計、購料及建造(EPC)之統包工程實績。 (2)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廠商之組合須符合下列A及B之條件。 A.廠商自1995年1月1日以後(以採購機關(構)開具之證明文件所載完工日期為準),曾承攬並完成單一儲槽容量8萬公秉(含)以上之地下式液化天然氣儲槽(In-Ground Type LNG Storage Tank)之機械部分之設計、製造及安裝之工程實績;機械部分應至少包含儲槽之薄膜(Membrane)、保冷層(Insulation)及槽頂(Tank Roof)。 B.廠商自1995年1月1日以後(以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所載完工日期為準) ,曾承攬並完成單一儲槽容量8萬公秉(含)以上之地下式液化天然氣儲槽(In-Ground Type LNG Storage Tank)之土木部分之設計、製造及安裝之工程實績;土木部分應至少包含儲槽底板(bottom slab)及側牆(side wall)。 註:投標時廠商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實績證明文件供本公司審查,該文件得為完成契約證明、完工驗收證明、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上述實績證明文件如屬外國採購機關(構)或採購機關(構)代表出具,須檢附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並皆須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審標時以中文譯本為主。 2.具有相當財力者:廠商須提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之中文或英文財務報表及其所附報表且能符合下列條件: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0億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註:實績證明金額或財務報表金額如為外幣者,匯率換算以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二、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三、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四、本案如有因疫情影響致招標文件中所規定廠商應繳納之證明文件無法辦理公(認)證之情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寫及簽署契約附件所附「因疫情影響致暫無法辦理公(認)證切結書」送本公司審查。 ***廠商務必參閱招標文件內「10修改招標文件」,取得歷次更正資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電話:02-87258319、傳真:02-87899094)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9/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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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