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本工程完工後將有17座油槽經由碼頭裝卸及長途管線輸送作為進出口油品緩衝槽,供儲存原油、燃料油、汽油、柴油與航空燃油之不同油品,以滿足儲運所需之彈性需求。
(二)油槽租金收入:依本公司貿易處提供資料,本案租金以0.88美元/桶.月來估算。以匯率1:33估算約182.66元/公秉.月,每年效益約:新臺幣8億610萬餘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國外廠商無須檢附)。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特定資格屬1.(1)者,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一成員須為甲等綜合營造業,且須檢附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及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甲等會員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甲等會員證書,外國廠商投標時得免附具,惟如外國廠商得標後,簽約前仍須依我國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
註:廠商土木報價(「土木鋼構工程」與「器材費-土木鋼構」合計),須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限額規定。
特定資格詳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為(1)設計工期: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2)總工期:通知開工日起1,275日曆天。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本次更正公告明細詳招標文件修正前後內容對照表,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未變。
本案廠商特定資格如下: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1)或(2)項資格;其中資格(1)項允許共同投標,單獨投標之廠商或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廠商組合須符合資格規定):
(1)投標廠商同時具備土木工程(甲等綜合營造業)及儲槽工程之專業;曾承攬並完成地上式鋼製儲槽(包含球型槽或冷凍槽等)工程,其單次契約或結算金額(含營業稅)不低於新臺幣1億8,000萬元。
註:本項資格允許共同投標,成員以2家為限,且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曾獨自承攬並完成煉油、石化製程之設計、購料及安裝統包工程(工程內容需包含任一地上式鋼製儲槽),且單次契約或結算金額(含營業稅)不低於新臺幣24億元。
註:上述(1)、(2)實績以截止投標日起前15年內為有效期限,廠商需提出上述實績之工程契約書(節錄重點)及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其內容至少包括工程範圍、契約金額、訂約雙方名稱或負責人姓名等。
2.具有相當財力者(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須檢附):提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最近1年度財務報表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5億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1、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