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聖淳 |
| 聯絡電話 | (02)87258353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案係配合本計畫增建台中廠第二席LNG專用卸收碼頭及管線等設施,評估完成後可達效益: (一)分攤並相互支援台中廠既有第一席碼頭卸收量,大幅降低台中廠營運風險。 (二)第二席碼頭營運後既有台中廠6座儲槽之供氣營運量可再增加100萬噸/年,提升至600萬噸/年。 (三)因應未來台中廠三期投資計畫興建LNG儲槽及提升整體台中廠之卸收量提高。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1/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1/03 15: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4,821,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其他:履約期限 | 990日曆天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外國廠商無需檢附)。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單獨投標者,投標廠商須為國內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者」。 (2)共同投標者,共同投標成員中至少一家須為國內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者」。 (3)上述兩者皆須檢附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公會會員證(均須在有效期限內)。 (4)外國廠商若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參與本案工程投標,投標時得免具附公會會員證書,惟得標後,於簽約前仍須依我國法令及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5)依據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外國營造業依第一項規定得為營業,除法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禁止規定者外,其承攬政府公共建設工程契約金額達十億元以上者,應與本國綜合營造業聯合承攬該工程」辦理。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需於1998年1月1日以後,完成港灣工程或碼頭工程或護岸工程或海岸工程之施工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億元,並於投標時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證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案履約地點為台中廠、台中港西11、12號碼頭及廠商工地。 2.本案履約期限之完整說明詳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第7條規定。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53、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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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